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倘若被取保候审人员触犯相关规定,譬如未获允许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城,亦或是经传唤却未到案,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进而转而执行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这无疑将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直接的限制,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其法律责任的进一步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