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役与取保候审乃两项性质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强制手段。
其中,刑事拘役系由法院依法宣告之刑罚,其严厉程度适中,通常为期不超过六个月。
然而,取保候审则属于审判环节之前,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非羁押形式的拘留性强制措施。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范,取保候审的期间设定原则上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的时限。所以,若是某位被取保候审者同时即将遭遇拘役惩罚,那么根据法规,他们在拘役判决执行之前将有可能被允许取保候审长达十二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