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拒执罪",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之罪",它是指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力的判决、裁定,行为人有能力予以履行却故意不履行,并且这一行为情节严重的状况。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决定是否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进行限制,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详细事实和当事人的悔过诚意以及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