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施行取保候审并非硬性规定需在羁押达37天后方能办理。事实上,依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中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到30日,且请求批捕的期限不得超出7日。因此,总的而言,拘留和提请批捕的整个过程的合计最长期限不会超过37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意味着必须要等到37天天满之后才有可能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实际上,在案件调查阶段,只要符合特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便可以在此期限之内或更早地提出申请。一旦法院或者检察机关相应做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嫌犯或被告人均有机会在缴纳适当款项作为保证金或是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之后,得到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