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不法行为,却依然选择为其提供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各种形式的技术支持,甚至还可能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多种辅助服务。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相关罪行而遭到刑事拘留时,关于是否应该给予赔偿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其所涉行为给他人及社会带来的具体损害程度。在实践案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他人遭受经济损失,比如在支付结算环节涉及到诈骗资金的流转,那么他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刑事拘留本身并不会直接引发赔偿事宜,除非在法院的最终判决中明确规定了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