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汽车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无疑涉及到了盗窃罪的范畴。一旦此类嫌疑人在案发之后被缉拿归案并被正式送至拘留场所,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实行了刑事拘留制度。刑事拘留作为司法机关为进一步调查核实犯罪行为而采取的临时性羁押手段,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