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非机动车驾驶员可因实施具有潜在危险性的驾驶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这并不构成刑法中所定义的“危险驾驶罪”。该罪名主要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就非机动车而言,若其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则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惩处,包括罚款、暂时扣留车辆或者吊销驾驶执照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