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实际上并不一定要求亲属在场或者参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他们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没有任何逃跑、销毁证据等潜在风险,那么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就有可能批准其取保候审的请求。因此,即便在没有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