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能否给予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需考虑诸多事项,诸如其所犯之罪的严重程度、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威胁以及个人的健康状况等等。一般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并未显现出对社会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威胁,并且预估会被判决相对较为轻微的刑罚,那么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有可能批准实行取保候审。
至于在时间方面,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此有所明确定义,然而会依据个案的复杂程度及调查工作的推进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