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阶段尚未返还所获赃款或物品的行为,的确有可能对最终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然而,其中是否涉及到所谓的“重判”,还需根据具体案情、赃物价值与被告人的反思悔过之良知加以综合评断。在宣布最终判决时,法院将会综合衡量各类犯罪事实、情节乃至行为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复杂因素。未能及时返还赃款或物品,意味着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并未得到彻底消除,这在量刑过程中很可能被视为一种加重情节予以考量。
然而,若能积极主动地返还赃款、赔偿损失,那么便有望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