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缴纳费用问题,并不存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字,而其具体金额往往是以保证金的方式予以确立的。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并且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需根据司法机关所处理的案件实际情况来决定,并无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不能随意设定过高或者过低。这一金额的设定,必须能够充分保障被告人在被传唤时能够随时到达,同时也不能让被告人有机会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