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形——共同受贿罪,顾名思义,这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公然违背职业操守与法律法规,相互利用职权便利,共同索取他人贿赂,并为之谋取了些许好处的犯罪行为;而行贿罪又是另外一种独特的违法形态,指的是个人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者政治利益,向在职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提供财物以达到其目的的行为。这两种犯罪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