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能等同于案情已经查实无误。此举乃侦查部门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旨在遏制潜在犯罪者逃离司法程序或者毁损证据,因此在拘押时效内,执法机构将持续搜集各类证据。唯有当证据积累到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地步,检察官方能依法批准逮捕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