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施行,一般是在公安机关针对特定对象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将相关通知传达给执行机关之后即刻发生效力。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保证金担保或人保申请,且经过审查,确认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时,便可迅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此过程中,需要把握效率原则,以保证取保候审策略能够尽早取得实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