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于妊娠期的涉嫌犯罪妇女在其被拘留收监期间,若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与标准,便可提出相应的申请。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一决定主要依赖于个案的独特性质与孕妇的生命安全。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将会权衡该孕妇在此案中所导致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需充分考虑到孕妇作为特殊人群的身体需求。虽然我们并未发现有任何明确的法律条款对此作出特殊的限制,但在实践中,法庭或执法机构往往会采取保护孕妇权益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