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罪的成立要件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的行径必须具备恶意侵犯他人财富的故意心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蓄意非法占有他人贵重物品的想法;
其次,行为人已经实际上进行了对他人财物进行不正当获取的行为,这其中既可能包含秘密窃取的手段,也可能是采取公开抢夺的方式来实现;
再者,被盗的物品必须是属于他人合法拥有或者经由其妥善管理的财产,同时该财物还需要具备可以衡量的经济价值;
最后,行为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必须存在明确的认知,知道自己正在侵犯的是他人的财物,并且这种行为确实给他人带来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