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由于个人尚未被法院依法裁定构成犯罪,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地区的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做出不同处理方式的可能性;部分地区可能会在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上标明曾经遭受过强制措施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