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取保候审期已逾越,且在这期间受到传讯,当事人有权利像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反对意见,以期能更正超期取保候审的不当之处。
此外,他们还可请求相关部门赔偿因超期所导致的合法权益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的内容,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若超过此期限,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并获取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