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检法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之后,务必在24小时之内将涉及到该人员的相关信息告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除非存在某种妨碍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在排除阻碍因素并恢复正常状态后,尽快向被拘留人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