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涉及拐卖儿童罪行的问题时,对应的处理方式既包括刑事处罚部分也可能附带着民事责任部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犯罪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期徒刑,并且有可能附加罚金作为处罚手段。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案例,例如导致被拐儿童受到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更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惩罚。但是,对于那些仅仅是从犯地位、为解救被拐儿童提供协助等相关行为,法律按照惯例会给予适度地减轻处罚。
最后,根据侵权法相关条例,受害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权发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加害方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来弥补他们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