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完全具有诉诸法庭的权力。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关于民事权利的法定诉讼时限设定为三年。换言之,即便在债务满期之后的三年间并未启动任何法律程序,您仍然拥有在该期限之内主张自身权益的法定权力。
然而若逾越了这个法定时限,尽管从理论角度来说您仍然保持着提出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但是负债方有权以诉讼时效已经逾期为理由,提出相应的抗辩。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向法院递交了相关诉状,通常法庭也无法再实施强制执行。所以,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期内尽快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