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得以逮捕之后,当事人仍旧享有向法院或者检察院请求获取保释的权利。然而,此处所述的保释并非轻易得到允许,而是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条件。法院或者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准许保释时,将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和考量。若法院或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并无逃避侦查、审判之虞,亦或是其社会危害性较小,那么便可依法为其提供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