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签署借据的情况下,借款并非毫无追索可能,然而无疑是增加了追回欠款的难度。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例如提供详细的银行转账记录、寻求权威人士的证人证言支持以及展示完整的聊天对话记录等等。即便在此前提下,若借贷的实际情形清晰明确,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仍然有权力作出还款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