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措施,意指嫌疑人或被告在支付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可靠的保证人之后,得以在等候审判的时间段内,免遭拘禁。待由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后,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定时向司法部门汇报行踪,严禁擅自离境或改变居住地,否则可能面临取消取保候审,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案件最终得以宣判,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先前所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