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践中,常出现几种情形表明借款合同可能存在效力瑕疵:
首先,借款行为若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例如涉及到非法集资、赌博等不法活动,则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借款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缺乏必要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借款对象是未成年人且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批准,也有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丧失;
再次,当借款人与放款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利益为目的签订借款合同时,该合同亦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的约定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最高限额,即构成高利贷行为时,合同亦有可能面临无效风险;
最后,倘若借款合同的形式或内容涉及违规操作,如未采纳书面形式签署或部分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那么此类合同同样存在被判无效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