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广东地区对于抢劫罪行的量刑准则,主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裁定。在对抢劫行为进行量刑时,不仅要考量其涉及的财物价值,还要综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实施方式以及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予以评判。
根据司法实践规律,普通的抢劫案件,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高度或者是多次实施抢劫行为均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然而,若是此类犯罪行为涉及到的金额特别庞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任何等同于严重情节的行为,那么罪犯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需要根据各个省市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在广东省内,具体的数额标准应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性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