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被告,一般而言,他们在法庭审理阶段并不会遭到再次提审。这是由于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审判前的强制手段,其本质上即代表着被告已被许可在判决下达之前可以继续自由活动,无需羁押于看守所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而非对被告的取保候审条件进行重复评估。
然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保留有权利对强制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