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深圳这片区域内,对于企业或个人采取吸纳公众资金的方式,一旦被证实存在非法集资活动的话,那么将可能触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法律层面上讲,这类犯罪行为的判定通常依据以下几个要点进行衡量:
首先,必须是该行为没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正式许可证便开展经营业务;
其次,其主要手段便是通过大范围地公开宣传和许诺高额回报来吸引投资人;
最后,该机构是通过向众多的广大社会大众推广和募集资本金的。只有当违法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时,才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此项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