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刑事拘留所15天后,其是否需要申请取保候审,需根据犯罪嫌疑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具体判断。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体系中一项强制性的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定罪行且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倘若犯罪嫌疑人满足以下所述的条件,例如并非实施暴力行为的罪犯、不会对案件调查工作产生阻碍作用、拥有固定居所及稳定职业等,便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