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予以赔偿的申请环节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a)申请人首先需要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交正式的国家赔偿申请书,详细阐述赔偿的具体理由以及所期望获得的赔偿金额;
(b)若上述机关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就赔偿事宜作出明确决定或者直接拒绝赔偿,那么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c)经过复议程序之后,若申请人仍然对结果感到不满,则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