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及到债务人离世后,其配偶及子女是否应承担还款义务的问题,则需依据实际情形来进行考量。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有义务在其继承的遗产份额之内,代为清偿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债务。换句话说,假如债务人的配偶以及子女在继承之时,得到了一定数额的遗产,那么他们就得在该份遗产的范围内去偿还相应的债务。
然而,倘若遗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又或是债务人并未留下任何遗产,那么此时,配偶与子女或许无需承担还款义务。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如果债务人的配偶和子女在继承过程中获得了遗产,那么他们理应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去偿还债务。反之,若遗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债务人并无任何遗产,那么配偶和子女或许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另外,若债务人的配偶和子女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亦可免于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