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东省深圳市这一特定区域内,对于洗钱罪行的处罚方式及具体的刑期计算标准均与我国内地的其他地方保持一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洗钱行为所对应的刑期主要是由涉案金额及其严重程度来决定的。通常来讲,倘若洗钱情节较为轻微,则将面临最低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被处以或附加洗钱数额5%至20%比例范围之内的罚金。但若洗钱情节严重,那么相应的刑罚将会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洗钱数额5%至20%比例范围之内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