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费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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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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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深圳律师费怎么计算

说到请律师打官司,很多人都会马上想到律师费。因为我国每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了各个地区的律师收费也是不同的。那么深圳律师费怎么计算呢?下面就让律图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深圳律师费怎么计算

一、深圳律师费怎么算: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件收费律师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的律师收费标准:

3000-20000元/件。

二、深圳律师费用怎么算: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1)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律师费收费标准:

2)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16%(1-8千)+0

5万-10万(含10万元):8% +4千

10万-50万(含50万元):5% +7千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2万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2.2万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7.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17.2万

5000万元以上:0.5% +42.2万

3.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计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

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小编提醒各位,因为每个律所或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不是统一的,所以各位要想具体了解某个律师的收费的话,最好还是具体咨询该律师。如果您还想了解我国其他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请继续关注律图推出的文章。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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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税怎么征收,深圳个人房产税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 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以上就是对房产税是什么及房产税怎么征收所作的介绍。虽然目前来说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但是大家还是有必要对房产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及时和灵活应对。 相关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详细介绍 关于土地使用证,想必大家都很是陌生,更不用说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那么到底什么是土地使用证,以及它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 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四)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相关 住房绿化率到底多少才合适? 绿地率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 绿化率: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但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其计算要比绿化率严格很多。 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 绿化率多少合适 “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 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绿地率的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而“绿化覆盖率”则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一块草皮就算,所以开发商喜欢用“绿化率”这个名词。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最初项目规划要求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 因此,买房除了对地税、户型设计的挑选外,还要关注“三率”,即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容积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例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
深圳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加班工资争议一直是劳动争议案件中一种主要的案件类型,根据统计,实践中有80%的劳动争议案件均涉及到加班工资争议,因此,正确理解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工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部的解释,“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而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又明确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为标准工资,但对标准工资的理解,实践中通常不易把握,比如福利费明确规定不属于标准工资,但是福利费如何理解,标准如何并无明确解释,导致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报酬中大部分归入福利费达到降低标准工资从而降低加班工资的目的,也发生了大量的争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何理解实践中《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借鉴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明确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非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津贴、补贴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释,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可以想象,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估计都不会高,甚至于会直接等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用人单位即达到了合法规避高加班工资成本的支付,劳动者也将无法随意的追索加班工资了,劳动争议数量势必大幅度减少,不知道劳资关系是否因此能够和谐呢
深圳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 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以上就是对房产税是什么及房产税怎么征收所作的介绍。虽然目前来说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但是大家还是有必要对房产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及时和灵活应对。 相关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详细介绍 关于土地使用证,想必大家都很是陌生,更不用说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那么到底什么是土地使用证,以及它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 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四)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相关 住房绿化率到底多少才合适? 绿地率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 绿化率: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但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其计算要比绿化率严格很多。 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 绿化率多少合适 “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 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绿地率的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而“绿化覆盖率”则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一块草皮就算,所以开发商喜欢用“绿化率”这个名词。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最初项目规划要求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 因此,买房除了对地税、户型设计的挑选外,还要关注“三率”,即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容积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例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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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深圳市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工作日按小时加班标准=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
休息日按小时加班标准=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 法定休假日按日加班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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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房产税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以《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为例,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 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个人房产税的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以上就是对房产税是什么及房产税怎么征收所作的介绍。虽然目前来说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但是大家还是有必要对房产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可以及时和灵活应对。 相关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详细介绍 关于土地使用证,想必大家都很是陌生,更不用说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那么到底什么是土地使用证,以及它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 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f、出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 二级市场办证 所需资料: 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e、转让协议; f、转让宗地界址图; g、宗地界址图; 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所需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 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 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 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 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 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 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四) 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所需资料: 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贷款(抵押)合同 e、土地评估(备案); f、协办函(国土分局)。 相关 住房绿化率到底多少才合适? 绿地率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 绿化率: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但绿化率只是开发商宣传楼盘绿化时用的概念,并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衡量楼盘绿化状况的国家标准是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其计算要比绿化率严格很多。 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绿地率通常以下限控制: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准确的提法应为“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 绿化率多少合适 “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 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绿地率的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而“绿化覆盖率”则要求就没有那么严格,只要有一块草皮就算,所以开发商喜欢用“绿化率”这个名词。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 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目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在最初项目规划要求的就是绿地率这一指标。 因此,买房除了对地税、户型设计的挑选外,还要关注“三率”,即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容积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例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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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房产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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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21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2]
房产税怎么计算,深圳房产税的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21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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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金计算方法
①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还将增加一项调节金。②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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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租厂怎样计算房产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深圳出租厂怎样计算房产税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房产税计算方法
租赁房产的按房租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所租用的房产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层数再乘以所在地区的单位税额,每年的
2、
5、
8、11月交纳。
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
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相信大家对此有所了解,对您日后会有一定的帮助。
深圳市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深圳市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居民
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
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
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
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土地收入将减少到
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
4.83元。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
1.2%。[2]
深圳出租厂怎么计算房产税
[律师回复] 对于深圳出租厂怎么计算房产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房产税计算方法
租赁房产的按房租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所租用的房产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层数再乘以所在地区的单位税额,每年的
2、
5、
8、11月交纳。
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
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相信大家对此有所了解,对您日后会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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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津贴怎么算?如何计算深圳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产假天数。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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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加班工资争议一直是劳动争议案件中一种主要的案件类型,根据统计,实践中有80%的劳动争议案件均涉及到加班工资争议,因此,正确理解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工资总额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部的解释,“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而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又明确规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为标准工资,但对标准工资的理解,实践中通常不易把握,比如福利费明确规定不属于标准工资,但是福利费如何理解,标准如何并无明确解释,导致有些用人单位将劳动报酬中大部分归入福利费达到降低标准工资从而降低加班工资的目的,也发生了大量的争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何理解实践中《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借鉴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上述条款明确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非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金、津贴、补贴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呢《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进行了解释,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更是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可以想象,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估计都不会高,甚至于会直接等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用人单位即达到了合法规避高加班工资成本的支付,劳动者也将无法随意的追索加班工资了,劳动争议数量势必大幅度减少,不知道劳资关系是否因此能够和谐呢
深圳失业保险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员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应携带有关材料,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或者撤销;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整顿;  
(三)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员工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其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从登记期限届满之日起逐月减发。  第十七条 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二)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三)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第十八条 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按其连续工作年限每满六个月计发一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间按照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九条 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条 失业员工自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后,凭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失业保险机构逐月领取失业救济金。  第二十一条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效济金期内自行组织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可到失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余下期限应当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第二十二条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机构停发其失业救济金:  
(一)再就业;  
(二)到国(境)外定居;  
(三)已办理退休手续;  
(四)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五)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六)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失业保险机构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深圳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二)有其他特殊困难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本人领取失业救济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第二十四条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向失业保险机构申请延长失业救济期限至退休时止。  第二十五条 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  第二十六条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户籍迁往深圳市以外的,失业保险机构应当将其余下应该享受的失业救济金转入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或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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