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并未对被拘留者在何种期限内必须获得取保候审的通知进行明确的规定。
然而,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掌握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手中,他们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在认定无需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一旦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相关部门通常会尽速通知当事人及其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