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领域中,有个专门的概念叫“恶意规避债权”,这个行为本身并未被视为一种独自的违法犯罪行为,然而,它与刑法中的“诈欺罪”或者“故意规避法院判决和裁定罪行”密切相关。假如债务人采用欺瞒伎俩,诸如捏造事实,或是掩盖真相等策略手段,以非法的方式挪动或处置财产,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躲避应偿还的债务,那么就很有可能会涉及到诈欺罪的范畴。
另外,如果经过法院的审判之后,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严重性,那么他就有可能会触犯到故意规避法院判决和裁定罪行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