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当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人数超过两人,并且他们之间的诉讼标的涉及到共同利益,或者他们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性质的时候,若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后,认为这些案件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并且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之后,就可以将这些案件视为共同诉讼案件来处理。因此,如果有多份借款合同的诉讼标的都属于同一类性质,而且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后,认为这些案件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同时也获得了当事人的同意的话,那么这些案件就可以被一并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