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明文规定,非法拘禁犯罪乃是未经法定程序许可,擅自将他人强制限制于特定空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严重违法行为。凡触犯此项罪状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应刑罚;若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需加重处罚力度。倘若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被害人重伤乃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