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程序并不能直接导致公职人员失去原有的职位与职责。在实际情况中,公职人员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而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他们可能需要面临暂时停止行使职务的局面,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必须会永久性的丧失公职。最终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取决于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最终判决结果以及所在机构内部的相关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例,其中第五十六条就明确指出,如果公务员涉嫌触犯了法律法规或纪律规范,并处于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罚的过程之中,可以考虑暂缓其行使职务的权利。
然而,在确定这种暂时停职究竟是长期还是短期,或者是否会进一步演变为永久性的解雇,还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其所涉及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最终的处理决定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本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