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单纯的拒绝参与赌博并不必然构成开设赌场罪。在法律定义中,开设赌场罪主要牵涉到一系列构成要件,包括组织、运营以及为赌博行为提供场地和服务等方面。若仅仅是个人间偶然发生的、非盈利性质的赌注交易,那么这种行为或许并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倘若存在提供赌博平台、从中抽取佣金或者有计划地招徕他人参与赌博的情形,即便没有直接接受赌注,亦有可能触及到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