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特指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各类犯罪行为之际,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方面的支持,抑或是提供诸如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行为。若被判定犯下此罪并被判处一年半之有期徒刑,通常是由于案件的情节严重性较高,可能牵涉到的金额巨大、涉及的犯罪次数众多,甚至给社会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