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何时进行法庭审理并无硬性规定的时限,然而一般会遵循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整体流程。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侦查期间一般设定为2个月,如有特殊情形请求审理延期,则最长可以延伸至4个月之久。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正常情况下应为1个月,但具体滞留时间将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
至于法院审理阶段,其期限则取决于案件的繁简程度,简易程序通常在3个月之内完成,而普通程序则最长可达6个月。因此,从实施拘留措施直至法庭审理结束,可能需要数月乃至半年以上的时间跨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