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案情开庭审理并不标志着取保候审自行终止。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必要的法律程序,审判终结之后,由法院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决策,以确定是否解除对被告的取保候审之责。若经被告人定罪量刑并判决有罪,将有可能面临刑罚转为其他手段进行执行;反之,若被告最终被认定无罪,则取保候审自然而然地宣告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