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并非代表着直接进行起诉,而是属于一种刑法范畴下的强制性措施,旨在赋予犯罪嫌疑分子在交付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之后,在尚未进入法庭审理环节之前能够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权利。
至于是否应当实际启动法律程序对被告进行起诉,主要是基于警方以及检察机关对于案件相关事实的深入调查结果,并且经过慎重考虑后所做出的决定。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充足且确凿的证据,那么检察机关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反之,倘若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则有可能不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