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置方案,无论是否已经偿还所欠款项,都无法产生任何形式的影响或者变化。
然而,在量刑方面,如果犯罪者能够主动积极地归还赃款,这无疑可以被视为一种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尽管如此,犯罪者仍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有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是牢狱之灾。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的悔过表现以及对受害人的赔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综合评估,以确定最终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