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地处我国大陆西北部的酒泉市,作为一个享有地方自治权的地市级行政单位,其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全国性的刑法制度来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凡是盗取他人财产价值达到一定数量或次数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均应予以刑事立案追究责任。而关于具体的数额限制,则需由各个省份、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情况来进行审慎考量和制定。在通常情况下,数额门槛较大的盗窃行为标准设定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范围内。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际的数额标准应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公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