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针对欠条所引发的诉讼,其法定的诉讼时效普遍规定为三年。此项规定主要适用在常规的民事权利主张行为之中,比如债务偿还等相关事宜。倘若欠条上已经清楚地标注有明确的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便应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若欠条上并未明确注明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告通知之后,在合理期限内债务人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之时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