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广州市乃至全中国范围内,涉及斗殴行为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往往需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条款。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而该数值是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性拘留(最长可达30日)与检察院审核并最终批准逮捕(最长可达7日)两部分时间共同构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到的拘留时长从被拘押之日便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