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协助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且,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可能会被判处附加罚金。
然而,有关获利金额达到五十万元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多种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的综合因素,最后由相关法院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