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所享有的法定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7天。该期限涵盖了由公安、检察院等侦查机构实施初次拘留的最长期限(即最长可达3日)和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得以顺延的拘留期限(在不超过原定期限的前提下,最长可达到7日)。若在这一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处置的话,则还须在此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逮捕的决定。因此,在涉及网络恋爱诈骗案件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拘留时间大致会在上述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