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往往涵盖在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之举。有关证据可能包括:被害人的陈述、目击者的证言、监控录像、显示出威胁性或指令性的短信或电子邮件的记录、拘禁地点的图像资料或者视频文件、释放证书或者警方实施营救行动的详细记载等等,这些证据需要明确证实犯罪嫌疑人为实现其恶意目的而故意剥夺他人自由且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做此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